公 告

作者: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 发布时间:2018-12-16

近期我会不断接到地方会员投诉反映,在个别省份有人打着“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监制”旗号进行工程机械设备登记发证和培训发证,经我会秘书处和法务部门甄别,这些单位并非我会授权的工程机械数据信息采集单位,我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为规范行业自律行为,维护行业秩序,我会现公告如下:


1、经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工程机械综合服务工作委员会三届三次、四次会议讨论决定,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版设备档案证、登记证及岗位培训合格证、操作证。2018年1月1日前由各省授权单位颁发的证件仍然有效。

2、自2018年1月1日起,凡未经本会授权、授权过期或撤销授权的单位,擅自颁发带有“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监制”字样或类似本会证件样式的,本会一律视为假证。

3、自2018年1月1日起,本会工程机械授权采集单位使用旧证的将不予盖章、不予上网。本会将派人对各省进行巡查,发现冒充或打着本会旗号进行工程机械信息采集、制售假证的,本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欢迎社会各界、会员单位积极提供相关线索。

    特此公告

中国机电产品流通协会

2017年12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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